| 公司成立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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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hkzhuce | |
| 2008-04-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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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已获发公司注册证书。公司注册成立后,是否须要向公司注册处提交文件? 答.公司注册处处长没有法定责任发出通知,提醒公司提交周年申报表(请参阅公司注册处对外通告2003年第2号(pdf格式))。公司及其高级人员在享有以有限法律责任运作/经营业务的好处之余,也有责任遵守和遵从《公司条例》的规定提交文件存盘,包括于订明的42天时限内提交周年申报表。虽然如此,公司注册处处长已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公司遵从法规。有关提交文件的规定及程序指引的数据小册子,可参阅本处网页「刊物及新闻公报」-「资料小册子」一栏。此外,当公司注册成立后,本处会在「公司注册证书」夹附「本地有限公司在注册成立为法团后须向公司注册处提交的申报表简介(pdf格式)」及「公司注册后的责任(pdf格式)」数据小册子,提醒公司、董事及其它负责人须履行法律责任。 答.「提交周年申报表电子提示服务」是一项简单易用的免费服务,登记使用电子提示服务的公司会在自行指定的日期收到本处以电邮方式发出的提交周年申报表通知书,详情请浏览 提交周年申报表电子提示服务一栏。 如果我每年都按时提交公司的周年申报表,我是否已尽了本分? 答.除了提交周年申报表外,已注册的公司还须按照《公司条例》各项条文的规定,将其它法定文件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公司及其董事、秘书或经理必须确保公司严格遵从《公司条例》的规定,向公司注册处提交法定申报表。你可登入律政司的双语法例数据系统,阅览《公司条例》全文。 答.公司如不遵从《公司条例》的规定,该公司及其每名高级人员(包括董事、秘书和经理)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失责罚款。 答.公司未有或逾期提交法定申报表存档,即属违反《公司条例》的有关条文,如被定罪,可处罚款及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如你仍未提交尚欠的申报表,便应立即提交,并缴付所需的注册费用。法院在处以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时会加以考虑,并以申报表的存盘日期判定失责的日数。此外,公司亦须委派获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庭,该代表须携带妥为签立的授权书。拟备授权书须采用公司的专用信笺,由获公司授权人士签署并盖上公司印章。 答.虽然公司在聆讯日期前提交了尚欠的周年申报表,但针对有失责行为的公司发出的传票是不会撤回的。即使公司在聆讯日期前已补交尚欠的周年申报表,也不能因此获宽免未有根据《公司条例》第109(4) 条提交申报表的罪责。不过,法庭在处以刑罚时,会以此判定失责日数,并作为求情理由加以考虑。请参阅公司注册处对外通告2003年第3号(pdf格式)。至于较高的周年申报表注册费,则是按照《公司条例》附表8所订的行政费用。 公司仍须委派代表,并携带妥为签立的授权书出庭应讯。请参阅问11。 答.若法院裁定公司有罪,便会处以罚款。罚款包括针对违反提交文件规定的罚款,以及按逾期日数计算的失责罚款。款额由主审的裁判官决定,并以《公司条例》附表12及《刑事诉讼程序条例》(香港法例第221章)第113B条订明的最高罚款额作量刑标准。现时,未有提交周年申报表的最高罚款额是50,000元,而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的最高罚款额则是每日700元。一般来说,公众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罚款额会较私人公司为高。 答.如法院向某人发出传票,但该人在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况下不出庭聆讯,会被视作藐视法庭,并处以相应的惩罚。因此,公司应由获公司以书面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庭。如公司有理由未能在聆讯日期出庭,应尽早联络法院另作安排。为公司本身利益着想,公司宜委聘代表律师处理有关事务。如公司缺席聆讯,主控官会在有必要时,采取适当步骤继续进行检控程序。 答.法院不会就罚款发出缴费通知书,你应留意裁判官的判决书所载有关罚款金额和缴纳期限的部分,并在限期之前到有关法院的收款处缴纳罚款。如你就罚款详情和缴纳方法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有关法院查询(查询时请说明你的传票编号): 东区裁判法院: 2886 6775 荃湾裁判法院: 2412 5970 沙田裁判法院: 2694 2257 答.裁判官在宣判时会询问你何时可以缴纳罚款,你可以向裁判官要求延长缴纳罚款的期限,或是以分期方式缴纳。裁判官会视乎你的情况作出适当决定。 答.公司应在更改名称的特别决议通过后15天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表格NC2-「更改公司名称通知书」。更改名称将由公司更改名称证书的发出日期起生效。 答.公司如未有在更改名称的特别决议通过后15天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申报更改名称,公司及其每名高级人员可被检控及处以罚款,如持续失责,可处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更改名称在公司注册处处长向公司发出更改公司名称证书时才生效。 答.如果某间公司的名称与另一间已注册公司的名称过分相似,公司注册处处长可指示该公司更改名称。公司接获更改名称指示后,须于有关指示所指明的期限内更改名称,并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表格NC2-「更改公司名称通知书」以申报更改名称。如不遵从公司注册处处长所发出的指示,公司及其每名高级人员可被检控。 如果我发现有公司违反了《公司条例》的规定,应怎么办? 答.如果你相信某公司或与该公司有关连的负责人违反了《公司条例》的规定,可使用关于违反《公司条例》(第32章)的投诉表格向本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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